2020年宜春学院公开招聘舞蹈教师公告

时间:2020-11-20 阅读:13323
宜春学院
宜春 高校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男性舞蹈教师,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招聘名额及条件

音乐舞蹈学院舞蹈教师岗,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艺术专业院校舞蹈专业毕业,30周岁以内(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工作内容

平均每周需完成8节舞蹈课的教学任务,同时协助该院教务科完成教学管理工作。

三、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期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试用期三个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工资每月3400元,学校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5日,报名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个人业绩等材料扫描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发送至ycxyrsk@***邮箱,邮件主题也是“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内容。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按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2020年12月7日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公示。

2.考核考察。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的2020年12月9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以专业技能为主,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列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还需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三个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看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聘用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凡被取消聘用的岗位将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往下递补聘用一人次。

六、联系人:

王丽丽:0795-3202690/18879593269(人事处)

亓兰真:0795-3200628/15270151939(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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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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