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宜春市人民政府。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得到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内容见下表:
岗位需求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参照最新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执行的《学科专业目录》;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才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近3年内曾入闱宜春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拟引进的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享受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待遇(具体可电话咨询)。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7日17: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7: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4.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高校”入口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目录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教育相关知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入闱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最低入闱分数线为70分。
(3)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入闱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总成绩由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以及技能测试等环节成绩合并计算,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教师岗总成绩=笔试×50%+试讲(说课)×50%。
教师岗(音体美)总成绩=笔试×30%+试讲(说课)30%+专业技能测试×40%。
辅导员岗总成绩=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考核总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核时间
暂定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环节的人员,若考察对象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再启动对差额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入闱政审考察环节的人员)的考察。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引进。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造成空岗,根据学校实际决定是否递补。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老师、朱老师
电话:0795-3910520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