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历史悠久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厚德校区三个校区,占地近2000亩。全日制在校生数2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近20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数量12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0%以上,博士300余人,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比例82%以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双高人才)、江西省“双千计划”项目人选、省金牌教师、井冈学者,“四个一批”及其他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80余人次。学校外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仙辉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现有19个教学院,10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64个。有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教育部“新农科”项目2项,省级重点产业学院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
现有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5个、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6个,获批科技小院2个,认定首批国家体育科普基地1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文旅厅重点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作为赣西地区办学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本科院校,宜春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秉承“厚德、尚能、博学、笃行”的校训,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践行“地方性、应用性、开放性”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五有”人才。办学60多年来,从这里走出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抗疫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医务工作者,走出了一大批商业人才,走出了包括扎根教育、医疗、农业和管理等领域骨干在内的17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聚焦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不断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声誉不断提升:2004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开始开展留学生教育;2007年,以“良好+”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5年,被批准为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评估专家评价为“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极具发展潜力的地方高校”,与印度拉夫里科技大学联合申办的汉语教学中心(孔子学院模式)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并正式揭牌;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与俄罗斯萨马拉社会与师范大学联合开办音乐学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0-2022年,连续入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百强名单;2021年,药学学科获批省双一流学科,学校获批为省“十四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建设单位;2022年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科普基地,荣获2022年度省属高校综合考核应用型高校第一等次;2023年,启动建设与万载县合作共建的直属附属医院,再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进入新发展阶段,宜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走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之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引进对象
第一类: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二类: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三类: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博士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四类: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五类:其他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才计划
序号 | 单位 | 需求专业及方向 | 其他条件 | 计划数 |
1 | 文传学院教研岗 |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地质学 | 4 | |
2 | 政法学院教研岗 | 公共管理、法学、农业经济管理 | 2 | |
3 | 马院教研岗 |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思政)、中国史 | 4 | |
4 | 经管学院教研岗 |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 | 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 4 |
5 | 外语学院教研岗 | 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 | |
6 | 音舞学院教研岗 | 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 | 2 | |
7 | 美设学院教研岗 | 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 | 4 | |
8 | 书法学院教研岗 | 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 本科或硕士为书法学 | 1 |
9 | 数计学院教研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 | 5 | |
10 | 理工学院教研岗 |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材料类、矿业工程、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力学 | 6 | |
11 | 化生学院教研岗 | 化学、药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 6 | |
12 | 生科学院教研岗 | 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大气科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农业工程、植物保护、作物学、兽医学、畜牧学、水产、草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智慧农业 | 5 | |
13 | 医学院教研岗 | 医学类、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方向)、生理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
14 | 医学院教学科研临床岗 | 临床医学 | 6 | |
15 | 美容医学院教研岗 | 社会医学与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护理学、临床医学 | 40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16 | 体育学院教研岗 | 体育学、心理学 | 心理学专业要求能胜任体育心理学、运动心理学等相关课程教学 | 3 |
17 | 师范教育学院教研岗 | 教育学、心理学、美术学 | 美术学专业书法方向优先 | 4 |
18 | 宗教文化研究中心教研岗 | 宗教学 | 1 | |
19 | 发展规划处教研岗 | 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统计学 | 教育学专业高等教育学方向优先 | 1 |
合计 | 66 |
四、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第一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类人才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特别说明外,第四、五类人才均要求在45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期8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五、引才待遇
1.第一和第二类人才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2.其他类人才引进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聘用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 类别 | 安家费及人才津贴 | 博士津贴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其他 |
第三类 | 40万-64万 | 服务期内学位津贴1000元/月。到校后(服务期内)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 文科7万、 理工科12万 | 前三年享受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学校内聘教授,入选后可享受相应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
第四类 | 35万-47万 | |||
第五类 | 30万 |
学校申硕重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人才,安家费上浮5-20万元。
特别优秀等情形的博士,其配偶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酌情安排工作。
应聘者来校面试考核的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不超过三天),成功入职后,可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
博士服务期取得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教学、科研成果,既可计算博士服务期考核业绩,同时可以获得学校同类奖励。
被认定为宜春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可同时享受宜春市有关人才政策。
教学科研临床岗博士可以另外享受医院和属地的相关待遇。
注:以上人才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
六、待遇支付方式
1.安家费:试用期合格发放40%,余下部分按照考核分两次发放;或凭购房合同全部用于预借购房款;
2.学位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3.科研启动费使用按宜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办法进行。
七、录用程序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试讲、考察相结合或“一事一议”的方式。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
3.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的应聘我校投递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
截止时间:博士报名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易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2690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邮编:336000